合作方式

經由面試評估,錄取以後公司將會進一步建議形象包裝並規劃訓練!

簽約:視公司為單一表演工作經紀人,凡表演工作皆必須由公司作為唯一指派,約束力較大的合作方式;但公司給予的權利利益分配會較好。

非簽約:case by case型態,與公司協議合作方式以後,就單一案子洽談工作內容與拆帳,期間一個工作一個合約,屬於較自由型態的合作方式;相對權利利益分配不比簽約。